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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辽宁好人·身边好人” - 于春艳

发表时间:2022-09-07 14:50:00 来源:朝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

于春艳,女1968年4月生,中共党员,凌钢集团公司能源环保部环保科长。

于春艳曾获辽宁好人·身边好人”、第七届朝阳市道德模范、“朝阳好人·身边好人”、朝阳市“五一劳动奖章”、“朝阳市职工节约环保标兵”等称号。

她创新管理模式,实施精细化管控。建立网格化环保管理体系,使公司环保基础管理更加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;强化设施管控,有效降低设备故障率,提高环保设施稳定运行率和达标率。她科学严谨规划,高效低成本推进超低排放改造。牵头开展环境现状普查与评估,排查无组织源点3159个,编制问题清单,为编制超低改造规划提供第一手材料;科学编制环境现状评估报告、超低改造规划及“十四五”环保专项规划,为超低排放改造和长远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独自编制完成公司“十四五”环保专项规划;全面参与超低排放改造项目。她利用专业技术服务公司生产经营,助力增加经济效益。精准核算排放量和减免量,2020年环保税创效累计311.8万元;科学合理编制公司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和一厂一策减排实施方案,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;实现烧结脱硫设施离线检修,减少经济损失约7500万元。她创新工作思路,坚持履职尽责。采用创新方式对国家重点督办的朝焦土壤实施有效风险管控,为公司节省资金近8000万元,为国内暂不开发污染土地管控提供了样板和示范。

责任编辑:孙 文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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