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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届朝阳市道德模范提名奖——于浩(敬业奉献类型)

发表时间:2021-10-28 09:32:00 来源:朝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

于浩,男,1979年2月生,中共党员,中共朝阳市委组织部调研室(网络新闻宣传科)主任(科长)。

于浩曾获“五星级党支部书记”“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”“朝阳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”称号,连续4年获评优秀公务员,记公务员三等功一次。

    他爱岗敬业,在业务工作中追求卓越。连续8年组织开展全市基层党建拉练观摩活动,获评全省党建工作创新奖一等奖。3次参与村“两委”换届,2次参与社区“两委”换届,撰写多篇党建论文获省委组织部党建研究成果一等奖。他勇挑重担、在服务大局中冲锋在前。在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中,每天工作14个小时以上,连续奋战四个月,朝阳市两次在全省主题教育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。组织发动1.9万名基层干部和志愿者投身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一线,协调市县两级下拨党费276.7万元用于防疫,组织18.7万名党员捐款1246万元。他担当尽责、在攻坚克难中创新突破。牵头推进“党群一张网、服务叫得响”工作,在全市重新设置974个网格,组建网格党支部974个,用时两个月完成“区—街道—社区”三级网格智慧管理平台建设。他甘于奉献、在服务群众中体现价值。苦练内功成为组织部的“笔杆子”“政策通”和“多面手”,把自己的经验无私传递给年轻同志,主动深入社区开展专题讲座。

责任编辑:李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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